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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学、复学、降级学生相关事项的说明

来源:基础学院发布时间:2026-01-13浏览次数:10

为规范基础学院休学、复学、降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大类分流等工作保障学生公平参与相关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理工学2025〕2号)和《基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上理工基础2025〕1号)要求,休学学生满足对应奖学金申请条件时,原则上可以按规定申请参评奖学金

复学、降级学生参与奖助学金评定时,以参评学期的课程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原则上按其当前就读年级、专业(大类)的统一要求参与相应学期的奖助学金评选不追溯休学或降级前的学期课程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

二、大类分流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在进行大类分流时,若同一学期有多次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使用期最高一次综合测评成绩

三、所有学生(含休学学生)需在学期规定时间内核对综合测评成绩。

本说明未明确的事项,参照相关学校、学院文件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基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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