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计划
2025级: 序号 | 专 业(大类)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
1 | 工科试验班 (智能化制造类) | 215(按大类人数12%计算) | 第一条 符合《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教〔2025〕14 号文要求;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特别规定不得变更专业的; (二)艺术类与其它专业互相申请的; (三)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或专科起点本科的; (四)入学第三年及以上的; (五)已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内的; (九)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 第三条 第一学期数学类课程(至少一门)成绩不低于80分。 | 考核方式:符合转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分数相同,按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
2 | 工科试验班 (电子与信息类) | 128(按大类人数12%计算) | 第一条 符合《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教〔2025〕14 号文要求;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特别规定不得变更专业的; (二)艺术类与其它专业互相申请的; (三)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或专科起点本科的; (四)入学第三年及以上的; (五)已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内的; (九)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 第三条 第一学期数学类课程(至少一门)成绩不低于80分。 | 考核方式:符合转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分数相同,按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
注:
大类介绍
2025级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涵盖专业:1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2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3 能源与动力工程、4 储能科学与工程、5 交通工程、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7 车辆工程、8 机器人工程、9 土木工程、10 环境工程、11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2 生物医学工程、13 食品科学与工程、14 食品质量与安全、15 康复工程、16 生物技术、17 工业设计、18 材料科学与工程、1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应用化学
2025级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涵盖专业:1 测控技术与仪器、2 电子信息工程、3 通信工程、4 智能科学与技术、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 自动化、7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9 电子科学与技术、10人工智能、1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2 医学信息工程、13 医学影像技术、14 智能医学工程、15 新媒体技术
二、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3月23日—3月25日,工作日8:30—11:00 13:00—16:00;
咨询地点:1100校区A1-307
接待老师:郭老师,殷老师
